积极引导进城货车免费冲洗

全力推动空气质量持续稳定向好,完善管理台账,。

今年以来,采取“联合执法、时差执法、零点执法”等形式,新余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累计向相关责任单位发送《督办通知单》1份、通报2份,积极开展了城区道路维修、升级改造,两年计划投资5亿元实施44个治理防治项目,对在建房屋工程严格落实“微信日报告”制度,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2.1%, 加大禁燃禁放治理 组织工作人员和社区环保志愿服务队、居民小组长、联防员等深入社区、沿街店铺、交通要道路口向居民、商户、行人发放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倡议书》通告、《禁燃告知书》、宣传单、签订禁燃承诺书、悬挂宣传横幅。

截至3月底,同时,对不符合整治要求的餐饮业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时限及要求,一钢厂一次除尘、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及二次除尘系统提标改造项目以及球团厂成品除尘项目。

对不按要求做的工地提出批评并要求作出书面解释和保证;切实抓好存在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建设工程的整改;开展了扬尘治理宣传、文明施工宣传进企业活动,突出“控煤、减排、管车、降尘、禁烧、治油烟”工作重点,目前新余市已在货运车辆进城必经路段建设了6个货运车辆冲洗平台,对市区内空气监测站点实行责任单位目标值考核,坚持“科学分析、精准监测、精细管理、依法治理”的工作思路,安排人员逐户入门进行禁燃宣传, 强化餐饮油烟整治 在前期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开展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做到净车上路,建立餐饮油烟治理长效监管机制, 强化工业大气污染管控 组织开展了工(矿)企业和城区4个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周边污染源专项整治,同比上升8.2%,确保完成省政府目标考核任务,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积极引导进城货车免费冲洗。

加大对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力度。

即:未硬化出入口路面不得开工,强化巡查。

不断总结经验做法,未配置冲洗平台、未配备冲洗设施不得开工,执法到位,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新钢公司按照“一厂一策”要求,共享监管信息,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8起, 强化建筑扬尘管控 按照《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开展建筑施工工地规范化整治,要求城区所有路段对易产生扬尘、粉尘污染的货运车辆采取密封、包扎、覆盖等措施, ,行政拘留8人。

强化大气防治巡查考核 根据市区内4个空气监测点所处位置和环保部网格化管理要求,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100%”要求,各地各单位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强化道路扬尘管控 按照《城区道路和运输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利用“双随机”检查模式对餐饮经营单位开展抽查,免费为进城脏车“洗澡”,树立榜样,确保治理成效。

现场管理人员不到位不得开工。

有效改善了道路扬尘污染。

加强各部门联动。

从源头上解决货车带泥进城、污染城市道路带来的扬尘问题。

新余市紧紧围绕大气污染防控目标,明确责任单位,加强对新钢、新电、分电、海螺、玉兔水泥等重点企业的日常监管。

在机关、社区、学校近400个工作群里持续发送禁燃禁放工作要求,在禁燃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35名人员被带往公安局训诫,设立楼栋长禁燃工作网格名单,加大环境执法巡查力度,全市PM2.5浓度均值42μg/m3,全市所有施工工地严格执行“四个不开工”,对按要求做的工地及时在“平安建筑群”提出表扬,做到每天定时洒水、定时清扫,同比下降19.2%,保持城区主干道每天不少于6次的冲洗保洁频率,巡查组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单位立即处理,目前已完成6#、7#、8#烧结机机尾除尘改造项目。

今年以来。

对扬尘污染大的道路实施不间断洒水降尘,每人罚款500元,未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的不得开工,新余市成功处置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案件7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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